現在不少人想要自己創業開公司,我們知道,開公司的話,是有很多事情需要辦理的,其中比較重要的就是要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很多人對于開設公司的一些流程不是很清楚,那么就要在正式開設公司之前進行了解,那么公司設立的流程是怎樣的?
下面張紅斌律師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公司設立的流程是怎樣的
第一步:企業名稱預核準(工商管理局)。需要資料: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投資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申請名稱冠以“中國”、“中華”、“國家”、“全國”、“國際”字詞的,提交國務院的批準文件復印件。
第二步:去銀行開立驗資用臨時存款賬戶。
第三步:注入資本并驗資。
第四步:正式登記(工商管理局):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證明;公司章程;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驗資證明;股東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提交已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文件;以股權出資的,提交《股權認繳出資承諾書》;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住所使用證明;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前置審批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等相關材料。
第五步:辦理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
第六步:申請開立企業基本存款戶。
二、公司設立失敗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企業設立失敗,須由相關責任人承擔責任,對于公司制企業,發起人承擔以下責任:
1、連帶賠償責任。
設立費用及債務原則上應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擔,但當公司不能成立時,先前發生的與設立相關的費用及債務就失去了公司這一擬定的承擔主體,只能改由實施設立行為的主體(發起人)承擔。
由于發起人之間的關系近似于合伙關系,因此各國或地區的公司立法多規定對此準用合伙的有關規定,即由發起人對設立行為所生費用和債務負連帶賠償責任。
2、對已收股款的返還責任。
在采取募集設立公司的情況下,發起人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還負有返還股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至于發起人相互之間的責任承擔,應按其約定或投資比例進行劃分。
三、有限責任公司設立優先股是什么
1、有限責任公司不能發行優先股。發行優先股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或非上市股份公司)。
2、有限公司可以做定增。引入新股東后,對新股東持有的股權做一些不同于原股東的設計,如優先分配利潤,可轉換債權、表決權等權利。一樣可以達到優先股的效果。
3、你有理解優先股的概念,優先股指相對普通股來說的,并且優先股和普通股都是針對股份制公司的,不是有限責任公司。
4、公司法有明確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劃分為等額的股份,沒有股票自然就不存在優先股跟普通股的概念了。
5、如果你不從名稱認的話,優先股就是分配紅利的時候優先,在公司實際操作中,你們可以股東各方協商約定,對不屬于優先股的范疇,行以優先股之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