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注冊查詢香港公司的時候有時候會看到公司的不同狀態:仍注冊、注冊撤銷、已告解散、休止活動、除名狀態。那么他們分別代表什么意思呢?
香港公司仍注冊
是你的這個香港公司名稱已經在香港注冊署注冊過了,而且還在在使用中,這個名稱的不能再注冊,您需要更換其他的名稱來注冊。
注冊撤銷
該公司已申請注銷程序,已通過政府公審期,注銷香港公司,首先要準備董事決議書,同意注銷香港公司,并填寫NDR1文件。然后向香港公司注冊署申請撤銷注冊,香港注冊署會在兩次公示無反對后,批準撤銷該公司的注冊,自此該香港公司正式結業。公司持有人必須在結業日期起一個月內,向商業登記處發出書面通知(若沒有及時遞交通知,將面臨巨額罰款等)。
已告解散
已告解散是香港公司完成了注銷程序后顯示的狀態。但是往往有兩種情況,一是正常注銷流程;二是被政府強制注銷(一般是由于該公司未能按時完成年審或未交其他罰款等原因被除名)。正常注銷流程在備注欄會顯示撤銷注冊,而被強制注銷的情況備注欄會顯示被除名。
休止活動
休止活動指的是香港公司因為某種原因要停止經營,停止所有運作,但又不想注銷香港公司,可以向香港公司注冊處填表申請做一個公司的“休止”程序。公司申請休止活動完成后,不再有任何活動和運作。已辦理休止活動的香港公司是可以重新申請恢復的,恢復程序較復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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