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老板們合伙做生意搞投資就成立了合伙企業,但是如果合伙人之間要發生變動,就要進行合伙企業份額變更。有些不懂的老板會問,這個變更是不是就是大家常說的股權變更?其實并不是,合伙企業份額變更和股權變更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合伙企業是由各合伙人的財產份額共同組成的,不具備法人資格。在發生份額變更時,可以直接撤資退出。而股份制企業的注冊資金總額是不變的,股權變更只能通過股權的轉讓來做,不能直接把這一部分資金退出。
合伙企業份額變更還要注意,加入新的合伙人和有舊的合伙人退出不能同時辦理,必須有先有后。因為原則上,簽署合伙人變更協議時需要全部合伙人簽字,所以不管是發生新的合伙人加入還是舊的合伙人退出,都會導致“全部合伙人”的構成發生改變,而兩種情況的先后順序不同,“全部合伙人”也不同。
合伙企業只要發生變更,不管變更了什么都要更換新的營業執照,需要持就辦營業執照在領取時以舊換新。可能會疑問,注冊資本這種不體現在營業執照上的內容,如果發生了變更也要換新的營業執照嗎?答案是肯定的,雖然這種情況下營業執照的內容沒有發生改變,但是實際上營業執照上的核準日期是發生改變了的。
股份制企業發生股權變更,一般需要提供股東會決議、公司章程等,而合伙企業份額變更與之類似,需要提供合伙人變更決議,財產份額轉讓協議等。兩者的辦理方式也很相似。但是一定要知道,二者在本質上就有這很大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