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運輸許可證是單位、組織和個人有權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證明。它既是從事物流貨運站企業必須取得的前置許可,也是物流企業根據經營范圍的不同和當地政策辦理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由當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頒發的證件,有效期為4年,需要換發。
一、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辦理流程:
1.申請道路運輸業務及相關業務的企業或個人;
2.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提交行政許可申請材料清單;
3.提交材料;
4.審核匯總申報材料,審核通過后發送材料至《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
5.申請材料的匯總和審批;
6.核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二、申請經營道路普通貨物運輸業務,應提交以下材料:
1.《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 ;
2.章程文本;
3.投資者和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管理人員的身份證。
明及其復印件和授權委托書;
4.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5.擬投入使用車輛的承諾書,內容包括車輛數量、類型和等級、技術等級、座位數以及客車外形的長、寬、高。擬投入運營的車輛屬于購置或現有車輛的,應提供行駛證和車輛技術等級證書(車輛技術檢驗合格證);)
6.已經聘用或者擬聘用的駕駛員的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