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和商標版權屬于知識產權,是無形資產。在中國,專利分為三種類型: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專利申請不申請也能成功。類似于商標,有很多不可控因素。因此,在申請專利之前了解專利是有益無害的。和商標一樣,在申請注冊的過程中會有公告期,允許任何人,無論是法人還是自然人,對專利申請提出異議。根據專利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自專利申請公布之日起3個月內,任何人都可以向專利局提出異議。
但是,該異議仍有很大的局限性,主要限于以下幾點:
(一)專利申請的標的不是專利法保護的對象;
(二)專利申請的主體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損害公共利益的;
(三)申請不具備新穎性、創造性或者實用性;
(四)申請人沒有專利申請權;
(5)發明說明書沒有揭示發明的全面內容,或者權利要求書不是以說明書為基礎的;
(六)申請的修改或者分割超出原申請范圍的。
異議人提出異議的,應當向專利局提交符合專利法規定的正確的異議。專利局有權駁回不符合法律規定的異議。
如果異議成立,可以決定駁回申請。認為異議無效,或者異議審查期間未提出異議的,應當作出授予專利權的決定。申請人對駁回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申請復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