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分為外觀專利、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要新穎,要有創意,要實用。
外觀專利是指一種美觀且適合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如新包裝盒等。
本實用新型(產品結構變化、零件變化、操作流程、工藝改進和創新)是指針對產品的形狀、結構或組合提出的適合實際使用的新技術方案,通過改革創新創造出新的優化方案。
發明專利(配方、產品結構變化、零部件變化、操作流程、技術創新和創造)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其改進提出的新技術方案,需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①前人沒有的;2高級;③實踐證明可以應用。
其次是關于專利權的歸屬問題。由本單位承擔任務或者主要利用本單位物質條件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權屬于本單位;相反,它是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如果方不委托代理機構而自行申請專利,則必須學習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因為這方面的規定比較復雜。
我國專利法第1條和第0條規定,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全民所有制單位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必須經上級主管機關批準。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必須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準。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當事人必須訂立書面合同,經專利局登記公告后生效。但是,在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時,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署名權或者精神報酬權不能同時轉讓。因為這些權利屬于人身權,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密不可分。